一、接受委托,簽訂委托合同書。明確委托人、拍賣人責任及義務。
二、接收委托人提供的可拍物資資料清單。
三、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拍賣會原則要求。
四、進行拍賣標的物的考查及定價
考查、收集、整理拍賣標的物的手續,原始資料法律憑證
建立詳細的“標的個案”,對每一拍賣標的物 進行拍照、制圖等工作
依據標的評估價及高層價格制定拍賣底價
制作拍賣目錄
五、廣告宣傳和媒體動作階級
六、確定拍賣會場地,發布拍賣公告,做好前期準備工作。
七、拍賣標的集中宣傳、預展,進行標的現場咨詢、講解等。
八、辦理競買手續,同時交付保證金,領取競買牌號等。
九、如期舉行拍賣,公布《拍賣細則》 《競買須知》
十、對競買標的舉牌競價
十一、競買成功后,現場簽署“拍賣成交確認書”
十二、由拍賣人負責拍賣會結算工作,在收到全部價款后及時將拍賣款項返委托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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